廣東:到2023年底全省土地要素價格更加合理、流動更加自主有序

Zhitongcaijing · 01/06/2023 08:25

智通財經APP獲悉,1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3年底,全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度進一步健全,土地要素價格更加合理、流動更加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到2025年底,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管理更加科學,產業用地保障體系基本完備,存量建設用地實現高效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初步形成,土地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提升。

原文如下:

廣東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行動方案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我省土地要素市場,提高土地要素市場配置效率,根據《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若干措施》(粵發〔2021〕13號),現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爲主線,堅持新發展理念,進一步深化土地要素市場化改革,破除制約土地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着力增強土地管理靈活性,拓寬產業用地方式,完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管理,爲推動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3年底,全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度進一步健全,土地要素價格更加合理、流動更加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到2025年底,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管理更加科學,產業用地保障體系基本完備,存量建設用地實現高效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初步形成,土地要素配置效率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1.貫徹實施《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從構建國土空間規劃制度體系、完善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鞏固農村土地三項制度試點改革成果、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等方面貫徹實施《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切實爲我省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提供法規制度支撐。

2.制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政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深化我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研究起草、擬印發的入市文件應與黨中央、國務院審定後的入市文件做好銜接。在摸清我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底圖和底數的基礎上,研究制訂我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實施意見,明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流轉規則,提出規範收益分配管理和明確監管的措施。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支持村集體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3.完善我省土地徵收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土地徵收程序,健全徵地管理措施,探索公共利益認定機制和審查制度,明確細化徵收土地預公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編制以及公告、聽證、補償登記和簽訂協議等法定程序的具體實施要求,加快制訂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協議示範文本。實施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制度,合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配比例,建立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徵地補償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切實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土地財產權益。

(二)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

4.推進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健全完善工業用地保障措施,進一步提高配置效率。實施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健全工業用地控制指標體系。探索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要求和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將有關產業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要求,作爲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公告、出讓合同和監管協議,確保相關要求的落實。推動建立工業用地全週期管理機制,實現工業用地規劃、項目招商、土地供應、供後管理和退出等各環節多部門協同監管。

5.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圍繞農村一二三產業發展的格局和具體業態,貫徹實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政策,重點滿足以農業農村資源爲依託的新產業新業態的建設用地需求,助推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

(三)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6.加快處置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通過改善供應條件、規劃調整等方式分類施策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依法依規採取無償收回、協議收回、置換等方式分類處置閒置土地。

7.大力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戰三年行動,以“工業改工業”爲主攻方向,完善促進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的政策體系,系統協同高效推進集聚區土地盤整、產業再造、環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

8.探索大灣區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積極爭取自然資源部對我省的支持,探索優化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控制指標體系;對於涉及需審批事項的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項目,探索實行“一站式服務”機制,優化審批程序;探索通過在降低“工業改工業”成本、建立規劃保障機制、完善市場供應機制、實施連片改造、處理歷史違法用地等方面進行創新,力促存量工業用地“能改、願改、快改、改好”,實現從存量拓空間、從集約增效益。

9.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在全省6個縣(市、區)開展新一輪國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圍繞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轉、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審批、監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徑,總結一批可複製、能推廣、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

10.推動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依法依規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涉及的劃撥土地資產處置工作,按規定爲符合條件的原劃撥生產和生產配套設施用地辦理有償使用或保留劃撥手續。支持深圳市探索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工作,解決非住宅國有建設用地准予續期的條件、續期辦理程序、續期出讓金計繳標準、續期土地使用期限等問題,出臺續期政策措施。

11.推進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支持試點地區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先編、先報、先批、先用。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提高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在國家已明確的試點地區基礎上,省層面再組織實施一批省級試點。

(四)完善土地管理體制。

12.完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管理方式。按照以空間總控計劃、以存量掛鉤計劃的要求,建立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爲基礎、以真實有效的項目落地作爲配置依據的計劃管理機制,突出節約集約用地,提高省級統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的靈活性,堅持土地要素跟着項目走,重點保障有效投資用地需求。

13.增加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在編制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時按要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且租賃住房用地佔比不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比例。在尊重農民集體意願的基礎上,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對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羣衆意願的前提下,允許用於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並變更土地用途。

14.加快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紮實推進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合理佈局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和城鎮空間等功能空間,統籌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推進城鎮開發邊界內詳細規劃和城鎮開發邊界外的“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編制特定區域(流域)、特定領域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強化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對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約束作用,建立專項規劃目錄清單制。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推動土地要素科學利用、合理流動。嚴肅規劃修改,探索規劃“留白”機制,爲未來發展預留彈性空間。

(五)完善土地價格體系和市場運行機制。

15.完善城鄉公示地價體系。嚴格執行公示地價更新、公示制度,逐步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地價信息數據庫,提高公示地價成果信息化應用水平,不斷完善地價管理和服務體制機制。建立覆蓋全省的城市地價監測體系,定期發佈監測成果,完善城市地價監測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探索制定地下空間、不同產業類型用地、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示地價。

16.健全建設用地、補充耕地指標跨區域交易機制。繼續完善拆舊復墾政策,逐步建立以規劃爲依據、以項目爲基礎、以平臺爲支撐的常態化建設用地交易機制,引導建設用地佈局優化,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研究完善補充耕地指標省內跨市交易管理制度機制,實行差別化的耕地佔補平衡管理方式,多途徑落實耕地佔補平衡。

17.完善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修訂《廣東省土地使用權交易市場管理規定》,釐清交易機構定位和職責,明確入場交易方式,完善土地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規則和運行機制。

18.推進完善土地市場服務監管體系。依託“數字政府”和自然資源部交易服務平臺,在部署應用我省統一的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的基礎上,建設我省集監控、監管、預警、共享、分析和決策支持於一體的一、二級土地市場監管平臺,促進土地一、二級市場的監管業務協同、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的數據聯動,逐步完善一、二級市場聯動的土地市場服務監管體系。建立城鄉建設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的報送和統計機制,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及時向社會公開供地計劃、供應結果及實際開發利用情況等動態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重要意義,堅持問題導向,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組織和協調,建立工作臺賬,明確組織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日常督促指導,確保本行動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上下聯動。建立省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省自然資源廳指導和幫助地市解決方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緊抓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雙區”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做好土地要素市場化政策的研究儲備,積極向自然資源部請示溝通,爭取更多的土地管理改革事項先行先試。

(三)做好監督評估。統籌做好土地要素改革與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處理好農民和土地的關係,提升土地管理法制化、規範化水平,強化土地要素市場監測監管,穩妥做好風險防範、預警和處置工作。省自然資源廳要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組織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省直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切實增強土地要素市場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本文編選自“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劉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