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医保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冠治疗仍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3月31日。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

Zhitongcaijing · 01/07/2023 20:14
昨日,国家医保局、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冠治疗仍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3月31日。相关政策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