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SZ):不提前赎回海波转债

格隆匯 · 01/06/2023 09:28

格隆汇1月6日丨海波重科(300517.SZ)公布,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53元/股)的130%(含130%)(即14.99元/股),已触发“海波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海波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海波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海波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4月6日),如再次触及“海波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3年4月6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海波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波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